第11章北风领已经没有人类了(第12页)
这极尽血腥的一幕,连林风都吓了一跳,更何况那些渔民呢。
当小哥布林把那个人吃了个对穿之后,城墙上立刻乱了起来,渔民哭喊着往后退,生怕自己成为下一个,溃败之势已成。
林风推开人群,逆着人流上前,他不是那种只会挥舞着佩剑督战,大喊着弟兄们给我上,谁后退就砍死谁的脑残贵族。
那样没有用,渔民们已经被哥布林的凶残吓坏了,士气低到极点,要挽回局面,必须比哥布林凶十倍、百倍。
“该死的!
不要乱!”
林风低吼一声,大步冲出,双手抓住那只绿皮哥布林一条胳膊,对准肘关节一个全力膝撞,直接把哥布林的胳膊撞断,然后猛的扯下来,疼的小哥布林满地打滚。
“这还没有半个人高的小玩意儿,就把你们吓成这样?看好了!”
林风捏出一个火球,把那条哥布林断臂烤的吱吱作响,城墙上飘着一股烧肉的怪味,紧接着,林风张嘴啃下一块肉,大嚼特嚼。
“这特么不就是一盘肉么?还是那句话!
杀一只一银币!
上不封顶!”
“喔喔喔卧槽领主老爷刚刚干了什么?”
“他他他他把哥布林烤着吃了??他他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男人的男人”
“是啊,要是领主老爷说我是娘们,回头我就把裹胸布缠上太狠了”
“啥味啊,好吃不?还挺香”
果然,将哥布林降格为食物,这一招立刻奏效,渔民的恐惧感被冲淡了大半,场面竟然被稳住了,毕竟谁也不会害怕一条鱼、一只鸡、一头猪
在林风的指挥下,城墙上的渔民开始搬石头往下砸,砸落那些试图攻城的小哥布林,林风就在城墙上巡视,给他们统计战果。
“好样的,准头不错,那个就是你砸死的,我看见了,你叫什么名字?”
林风拍着一个大男孩的肩膀。
“我没大名,家里人都叫我“猪圈里生的”
,领主老爷。”
“好样的猪圈,我晋升你为,北风领第一掷弹兵团团长,记功三银币,给我狠狠地砸那群绿皮杂种。”
林风郑重地在小本子上写下“猪圈团长,三银币”
的字样。
渔民们一听这话,都被刺激的眼红,
3银币啊,去镇上的妓馆,跟北风领第一美人,露西小姐睡一整夜,才298铜币,3银币够他们去睡十次!
不嫖不赌的话,3银币也能换一艘崭新的小木船,出海打渔的效率提升几个档次。
想到这些,更加激励了性资源、生存资源极度匮乏的渔民们,他们纷纷抡圆了胳膊扔石头,甚至几个胆大的,已经跟爬上城墙的哥布林肉搏起来。
“漂亮!
你是第一个徒手击杀哥布林的人,老爷我要狠狠奖励你,你叫什么名字?”
林风又拿出小本子。
“老爷,我是黑驴大粪球!”
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,骄傲的昂起头。
“黑驴大粪球!
5银币!”
林风写下数额,继续巡视战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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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风:“你叫什么?”
“回禀老爷,我叫闷屁!”
一个瘦弱的年轻人,举着哥布林的脑袋,满脸兴奋
林风:“闷屁!
2银币!”
林风:“你叫什么?”
“老爷!
老爷!
我叫山羊杂种!”
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活生生掐死一只哥布林,对着林风露出憨厚的笑容。
林风:“山羊杂种!
3银币!”
林风:“你呢?”
“老爷,我叫爱德华·阿林伍德·弗尔特,您可以直接叫我爱德。”
一个满头金的帅小伙,站起身回答,他脚下是刚刚断气的哥布林,
“嗯?怎么你们村子里的其他人,都叫闷屁、猪圈、杂种、黑驴,就你叫爱德华?”
林风有些诧异,开口道
“你挺不合群啊爱德华,这样吧,以后你叫金毛,记功3银币。”
“不行啊老爷,我家是一百年前被流放的贵族,有家谱,跟他们不一样的。”
金帅小伙腼腆地笑了。
“你家穷的都尿血了,还贵族呢?跟老爷顶嘴,减2银币,记功1银币。”
林风在小本子上写写画画。
“好的老爷,以后我就叫金毛。”
以上对话,生在战场的每一个角落,林风的身影出现在哪里,哪里就爆出一阵阵高昂的嘶吼声,刚才还怯懦的渔民们,现在恨不得冲出去生吃了哥布林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