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多恢复一些,免得在关键时刻掉链子。
火堆升起来,李晨光把外套脱下来,找了根木头架在上面,然后插在火堆旁烘烤。
抬头看了一眼那三人,就拿出几个肉包子吃了起来。
李小薇的手艺没得说。
这肉包皮薄馅大多汁水,一口下去整个口腔都被香味给填满。
李晨光一边吃着包子,一边目光随意的四下张望。
“咦?”突然,他发现了什么。
一口把剩余的包子给吃掉,快步的朝前走去。
在一棵腐烂得只剩下一个头的树边上蹲了下来。
一株只有一根独杆,顶上长几簇手掌形状的叶子,每片叶子边缘都是小锯齿的植物映入眼帘。
人参!
居然是一株人参!
李晨光记得昨天陈有志就是从这个方向爬到树上去的,距离他仅仅只有三米多远。
他居然没有发现。
看来这株人参,是跟他有缘啊。
人参的采摘是需要技巧的,根须稍微有一点损坏,对于其价值都会大打折扣。
李晨光拿出匕首当铲子,小心翼翼的先把四周围的泥土给挖掉。
其实按照村子里以前的流传,关于挖人参的方法,在动手之前是有很多讲究的。
进山先祭拜山神,见到人参要喊“棒槌”,用红绳拴住参苗防止“跑参”。
只用鹿骨钎慢慢拨开泥土,不弄断细参须,采大留小,还要播下参籽留种。
不过到了现在,就没有这么多讲究了。
挖到差不多的时候,江大河他们三个人就醒了,纷纷从树上下来。
江大河向李晨光打招呼,然后就询问他在干什么。
李晨光头也不回,专心地挖着他的人参,抽空敷衍了一句,说在挖重要的东西。
或许是因为睡了一觉,陈有志跟张峰又觉得自己行了,恢复了那高高在上,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姿态。
讥讽了起来。
“没素质的家伙,江大少跟你打招呼都不理。”
“乡下人没有见识,遇到一点小玩意,就说是什么重要的东西。”
然而话音刚刚落下,就看到李晨光哈哈大笑间站了起来。
手里提着挖好的人参,转身走到他们的面前,冲着他们晃了晃:“请问一下,这个东西有没有价值呢!”
_1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