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经查证?”张保旺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“昭国公莫不是忘了,事发当日,正是郡王府的惜春消夏宴,府上那么多宾客都亲眼见证了此事,你还敢狡辩?”
“亲眼见证?张大人的意思是,有人亲眼看见是阿晏把刀插进了王天恩的胸膛?那正好,我也想见见你说的这个人,不如张大人先把人带来,让此人亲口说给我听。”
“我看昭国公还是莫要胡搅蛮缠了,”张保旺说着,朝着京城的方向抱拳行了一礼,“有道是天子犯法尚与庶民同罪,难道尊夫人比天子还要厉害不成?”
第168章 不臣(28)
张保旺在越州做了七年同知,早在第一年时就已经摸清了越州内里的这些门道,于刑狱一事可谓是驾轻就熟。
并非是他自夸,但他敢说,他对于“法”的理解,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要透彻得多——至少在越州,不客气的说,不会有人比他更懂得“法”,也不会有人比他更懂得如何运用“法”。
法是什么?
法是规矩,一言以蔽之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
那规矩又从何而来?自然是那掌权之人拟定下来的。
所以法并不是什么公道正义,这些都是说给底下那些个愚民听的。真正的法,是用来让那些个大权在握的天潢贵胄昭示其权力所在的。
你是天子,你定的规矩就是治国之法;你是一家之主,你定的规矩就是治家之法。
所以法这东西,从来都不是死板的。
他一向不喜欢那些个墨守成规的下属,死心眼,像块朽木,怎么都点不通。
真正会用法的人,一定是灵活的,要懂进退,知变通。
最重要的是,要能搞清楚自己身在何处,又是为谁做事。
牢记住这一点,比你办再多的案子、抓再多的盗匪都要有用。
要不然,他的屁股哪能稳稳当当地在这管刑狱匪患的凳子上坐这么多年?
这个昭国公啊,还是太年轻了,不是说年轻就成不了事,但像他这样,一路顺顺当当、前有人铺路、后有人做靠山的,阅历到底差了一截。而就是差的这么一截,就会让他栽大跟头。
就说现在吧,人都在越州了,还要搬出京城的身份说事。这将在外,军令还有所不受呢,天高皇帝远的地方,你扯京城的法,有什么意思?
这里不是京城,是越州。
在越州,就要守越州的法。
而这越州的法,就是越州王氏。
你想不透这一点,得罪了王家,还指望着能全身而退?实在是异想天开。
王家都给台阶了,你顺着下就是了,却非不信邪要犟这一回——这种事他在越州做同知这些年倒也没少见,但到头来结果无非就那么一个,从无例外——左右结果都是一样的,给台阶时体体面面地自己走下去不好吗?现在不走,倒时被打折了腿爬下去,那多没尊严呢。
年轻,还是年轻。
所以也别怪他说话不好听。
他现在说得难听些,其实是在帮这昭国公呐。若这昭国公肯早些醒悟,也能少受几分罪不说,说不定还能借机和王家搭上线,共谋惠益,岂不美哉?
当然,他得承认,他这么做,也不全是为了昭国公好,也有为自己考量的打算。
毕竟他已经在越州做了七年同知,再有三年,就该上京述职挪地方了。
地方官员,有机会肯定还是想回京的。
若走好了这一步路,平国公肯承他的情,愿意帮他动一动,他这机会就稳当了。
便是回不了京,如果把这一桩事办漂亮了,平国公给京里头上个书,把他代知州的给去了,那也是极好的。
想到这一茬,张保旺便无心再拖延下去了。
他看向对面的沈琚,与他下了最后通牒:“昭国公,我如今看在你的面子上,才等你自己交人,可你若是执迷不悟,可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。”
谁知他话音刚落,旁边忽然传来了一阵笑声。
“噗嗤——”明琅捂住嘴,见对面之人怒目瞪视,她连忙摆手道,“对不住,对不住,我就是想到,想到,张保……汪,噗,咳咳,保,咳,汪汪,噗哈哈哈。”
张保旺的脸色顿时黑了下去。
他阴沉着一张脸,声音也随之发沉:“明家小姐可是觉得我这名字哪里好笑?”
“没有,没有没有,绝对没有。”明琅嘴上这么说着,脸上的笑意却一点没减。
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中,突然有一个人发笑,一开始会叫人觉得莫名其妙,可这笑一旦久了,就会感染到其他人。
她笑得太开怀,很快,身后站着的府兵也都低下头,吃吃地笑了起来。就连怀缨和沈明启也都是一副抿着唇,努力憋笑的模样。
怀缨勉力憋回笑意,申斥明琅:“你这孩子,怎么说话的,张同知怎么也是你的长辈,就算你觉得他是走狗,也不能说出来呀。”
明琅立刻从善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