笼灌汤包的钱都拿不出来,这太丢脸了。
只不过等了半晌,秦宋也没等到男生开口。
猜是男生沉浸打游戏,多半没听到他肚子发出的声音,秦宋悄悄地睁开眼往旁边一瞥,没曾想他视线刚过去,男生就把自己面前只吃了两个的灌汤包推到他面前,依然没有抬头。
“你吃吧,我吃不下了。”
秦宋一怔:“哦,哦。”
第27章 他叫什么名字?
校门口灌汤包店老板夫妻俩的儿子名叫路之简,这是秦宋第二天才知道的。
他从何昊羽那儿打听来的。
起因是大课间做完广播体操,何昊羽和路之简很熟络地搂在一起就往篮球场跑去。
秦宋目睹了全程,还在篮球场门口煞有介事地来回走了两趟,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们往篮球场去,但余光还是准准地在人群里锁定了路之简。
等到课间操结束,秦宋不太经意地找前桌何昊羽聊天。
“你们刚才一起打篮球的是不是还有别班的?”秦宋问。
何昊羽点点头,“你刚才去篮球场了?你不是对打篮球没兴趣吗?每次喊你你都不去。”
秦宋睁眼说瞎话,“去小卖部买水,路过正好看见了。”
哦哦两声,何昊羽解释,“肯定有其他班的,打篮球人多好玩点,一个班还乐意大课间去打的凑不出来几个,我们一般在篮球场碰上,管他哪个班的,都一起打。”
趁着老师还没进教室,秦宋又继续深入着话题,“那个和你一起相互搂着去篮球场、三班的、单眼皮的男生,他叫什么名字?”
何昊羽轻轻皱了皱眉头,似乎在回忆,半晌才给出答案,“那个校服里穿黑卫衣的?”
“嗯。”秦宋答。
“路之简。”何昊羽很快给出答案,又随口问,“你问这个干什么?”
秦宋继续睁眼说瞎话,“他长得很像我干妈的儿子。”
“那不可能。”何昊羽想也不想就道。
“为什么?”秦宋说。
何昊羽:“校门口那灌汤包的摊子就是他爸妈开的,他要真是你干妈的儿子,你能初一一整年都没发现那是你干妈?”
秦宋这才不再反驳,扫一眼走上讲台的老师,结束了话题,“确实,我干妈儿子不叫路之简,我认错人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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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,秦宋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路之简的。
反正自打那天在路之简家的铺子上吃了半笼路之简给的灌汤包后,秦宋在学校里的视线就总是忍不住跟随着路之简跑。
他习惯在课间的操场、在同节的体育课,以及在校外的摊铺里寻找路之简的身影。
意识到这份“盯”很不同寻常时,秦宋已经喜欢上路之简很久了。
他的情绪总是会根据路之简上下起伏,路之简开心他也开心,路之简不开心他也不开心,路之简身边没有人他会担忧,路之简身边太多人他又会有些落寞。
同样,秦宋也发现,路之简是和他截然不同两个世界的人。
他爱沉默,但路之简只要身边有人,无论两个从前认不认识,嘴巴上下一张路之简就能聊起来。他性格孤僻不太会交朋友,但路之简的朋友几乎遍布整个学校的每一间教室。每次走进食堂,路之简总是那个招呼停不下来的人,男生女生,好像就没有不能和他当朋友的。
而且和他最最不同的是,路之简初中的时候,就已经因为好看而很出名了。
在那个女生都酷爱贴双眼皮贴、以大双眼皮为美的年代,路之简却能独树一帜地把一双单眼皮长得漂亮,又爱笑好相处。毫不夸张的说,自从路之简初中进校的那天起,他的大名就已经在十一中广为流传。
但秦宋是个发育偏晚的人。
至少初一初二的他没那么亮眼,个子矮、脸也没长开,和好看怎么也沾不上边,他还戴着副不怎么好看的长方形黑框眼镜,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就会被淹没的人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