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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(5)(1 / 2)

很快地,长毛怪人回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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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不是疯啦?说得好像你有一肚子大便一样似的……

刚好,我今天一大早就拉肚子,拉到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还没有要停的意思。

今晚,淋着雨到台中市去上电脑课,发现今天课表没有排课。下楼要去吃碗麵,眼镜镜框居然忽然自动断掉,于是我在台中市痴痴地等着学弟开车从沙鹿来救我。你说,我比你的情况好多少呢?真的,真的是一肚子大便呀!

乖,不要哭,长毛在这里,我不喜欢女孩子哭的样子,因为我很心疼我认识的每一个女孩子。即使只是网友,我也希望你总是快快乐乐的。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,笑一笑……真是很倒楣的事情,就认命想开一点,你要相信有来生。

乖乖,长毛疼你,还给你香一个0。

去吃碗冰吧,你的脑袋会冷静一点。我两天没上来,因为我的电话线被剪了,没缴钱,这是常有的事,每个月都会来一次,所以给你我的手机号码,有问题、要哀嚎的时候可以打给我。

○九二○九二xxxx

再香一个0,反正这种便宜不捞白不捞。

长毛百无聊赖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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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,真的不知道,这是不是淑芬说的一种高明的搭訕手法?他没说什么,也没做什么,却让我开始对他有兴趣,然后,忽然这样给了我他的电话。

据我所知,都是男生在网路上去跟女孩子要电话的,他却是给我他的号码,要我自己打过去,这样他不会因为要不到电话而没面子,而且,电话费也不用他付……真是聪明。

虽然不大会用手机的电话簿功能,不过因为我懒得去找笔跟纸,于是抓起键盘旁边的手机,我试着把电话记在手机里面,接着又把信看了一次。

「你有乱视或青光眼吗?」

「什么?」

「不然一封信你要看多久呀?」

「你在信里面这样佔我便宜,我还没原谅你耶。」

「大不了让你香回来而已,我不介意的。」

「去死吧你。」

「真是没礼貌哪!」

懒得跟他多扯这种怪问题,我问他关于写作的事。他说他是中文系的学生,不过他也不是东海的,他念静宜中文系。静宜大学也在中港路上,就在我们弘光隔壁而已。我建议他把他那些写得不错的诗拿出去发表,他说不要。

「与其把金玉珠宝拿出去给一堆庸才当成狗屎,我寧愿把它们放在网路上,有眼光的人自然会看到。」

他还说其实他放上去的那些东西不叫诗词,只是他吠出来的心情而已。

嘿,你很臭屁喔!

「十个读诗的人里面有八个假内行,一个是瞎子。」

「那最后一个呢?」

「最后一个很忙,只能瀏览。所以你把诗发表了也没用,我不想干这种事。」

居然有这种人,害我都不好意思跟他说我在电子报上面发表诗作了,他一定会笑我无聊的。

这是第一次,我用比较平静的语气跟长毛说话。不知道为什么,我忽然发现,这两天来焦急与盲目的情绪不见了,在他刚才传给我第一个讯息之后,忽然不见了。

他说他喜欢自己跟自己说话,会把照片收在电锅里面,也会把电话放在冰箱之中,他会把他养的猫抓起来表演后空翻,会让牠耍特技。不过大部分没事干的时候,他会骑着机车在路上逛来逛去,让自己像个断线的风箏一样。

然后,他问我我平常都在干什么。我说我喜欢写诗,虽然诗不像诗;我喜欢看电影,会一个人开车去台中看电影,不过更多的时候,我喜欢躺在被窝里面睡觉。

「那改天一起去看场电影吧!各付各的,零食自己买。」

「好呀,这样比较轻松自由。」

这不算是邀约,我也不算是答应他的邀约,不过,这是我第一次想见见网友,见见这个怪怪的网友。

不过在我见到那个长毛怪人之前,我却先见到那个环工系的男孩了。他很高,很俊俏,头发也长长的,有明亮的双眼与白净的牙齿、清晰的脸庞,很像漫画灌篮高手里面的流川枫,而且略带点忧鬱,还有一点安静的优雅。完全不像上次去夜游时,那种暗濛濛的感觉。

「上次道别前,我说过,我们一定会再见面。」

有吗?喔喔,我不记得耶。「嗯嗯,我知道,所以,我们又见面了。」

该死的淑芬,居然出卖我。

我喜欢在中午的时候,一个人坐在校园角落吃饭,虽然偶而会有野狗过来打扰,不过,其实感觉很悠间,这里只有淑芬知道,他会到这里来堵我,当然是她说出去的。

「我想,你一定会忘记我的名字的。」

他走到我的身边,蹲了下来。我是直接坐在草地上,他可不行,他穿着的是一件很白的裤子。

「我叫叶雨庭,环工系二年级,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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